《香水有毒》原唱胡杨琳
太格印象新签约歌手桂莹莹
因与老东家解约后,对方另谋新人桂莹莹演唱自己的成名曲《香水有毒》等歌曲,并取艺名“胡扬琳”,歌手胡杨琳(艺名胡杨林)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并索赔213万余元。昨天下午,朝阳法院一审认定北京太格印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和桂莹莹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桂莹莹不得使用艺名“胡扬琳”进行演艺活动,删除其个人主页、太格印象官网、公司法定代表人新浪微博关于“胡扬琳”的宣传内容及“声明”,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胡杨琳经济损失20万元以及合理费用33570元。
解约后用原艺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