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向哪里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需要提交何材料?

答: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应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一)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签注,向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二)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逗留签注,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含,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三)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四)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香港后,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香港申请赴澳门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申请;(五)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澳门后,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澳门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申请;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条件的,可按照规定向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居住证持有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向居住地的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申请。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的,还须提交居住证。

问:

护照资料变更如何申领新的证件?

答:

对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的普通护照申请护照换发的,受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原普通护照,并按照规范提供制证照片、《申请表》、身份证以及规范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未满16周岁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人员、军人)。

问:

护照可否由他人代为申请?

答:

护照不得由他人代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规定: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问:

可以单独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单独办证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

可以,申请人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二)居民身份证;(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四)如系国家工作人员、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还需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果申请了往来台湾通行证而未申请相应的签注,务必在出境前,先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往来台湾的相应签注,否则无法出境。

问:

护照在国内遗失毁损被盗后如何补办?在国外遗失毁损被盗后如何补办?

答:

护照在国内遗失、毁损、被盗后,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普通护照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相应规定向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持居住证在江苏省内不实行异地办证。护照在国外遗失、毁损、被盗后,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短期出国的公民的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者损毁不能使用等情形,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问:

未成年人如何申办护照?是否可以代办?

答:

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一方监护人陪同申请,还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未成年人申请护照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问:

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要什么手续?

答:

公民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应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办理申领手续时要交验户口簿,采集照片、指纹,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问: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需要什么手续?

答: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二)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